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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配偶中的某一方借贷资金进行投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负债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夫妻间一方在婚内借款用于投资活动的,这部分债务往往归类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之内,因此可以将其判断为夫妻之间应当负担的共同债务,而需依靠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来共同偿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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