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撞到前车全责保险赔不赔 |
| 内容 | 律师解析:在大多数情况下,追尾事故中的责任方为全部责任人,双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均由承担追尾责任的一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然而,对于受害的一方,即仅拥有交强险的无责任方,其得到的赔偿将主要来自于承担追尾责任一方的保险公司进行间接代位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座位险的保障范围仅限于车上乘客遭受伤害或死亡等情况。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追尾事故中,无论前车因何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只要存在追尾行为,便应认定为后车负有全部责任。因此,后车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对前车进行拍照和定损,然后按照定损金额支付前车的修理费用。通常情况下,后车还需向前车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但请注意,该补偿金并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最后,后车也需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修理,保险公司会再次对后车进行定损,并为后车报销修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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