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以下是您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一、三份书面格式为民事起诉状的文件(其中两份须递交给法院,另一份请于法庭审理期间备查); 二、一份包含您个人身份信息的复印件(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者,需将正反两面均复印清晰); 三、一份由您本人签署并授权的委托书(若您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理案件); 四、三套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其中两套须递交给法院,另一套请于法庭审理期间备查)。这些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购房款项的正式发票、房产所有权证明(如已取得)以及入住日期的相关证据(例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清单、物业费用发票、房产证代办费用收据等,只需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