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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东延期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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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便视为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开发商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经过合理期限的书面催促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履行交房义务且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时,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购买合同,且由此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负责赔偿。反之,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之后能够在三个月内按时交房,那么购房者则无权选择解除合同,但仍然有权要求开发商对因延迟交房而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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